中衛硒砂瓜、中寧枸杞……這些“金字招牌”里竟有“檢察元素”!
時間:2020-06-15 17:13:00 來源: 已閱:0次
眼下正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硒砂瓜的生長季節,再過一個多月就能上市。這些從石頭縫里長出的西瓜,近年來儼然成了中衛乃至寧夏農業的“綠色名片”“金字招牌”,引領種植戶快步邁入小康。然而,隨著硒砂瓜品牌名聲大噪,魚目混珠的低價“貼簽”瓜大量涌入市場,不僅對本地品牌發展造成影響,更對當地硒砂瓜種植產業和種植農戶收入造成損害。
今年3月,中衛市檢察院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圍繞中衛硒砂瓜、富硒蘋果、中寧枸杞、海原小茴香等地方特色農產品保護,部署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逐步推動建立地方農產品優秀品牌司法保護機制,為保護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和群眾受益,助力脫貧攻堅貢獻檢察力量。
為瓜農守住“硒”望
“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源于去年我們參與的由中衛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開展的‘硒砂瓜打假’活動。”中衛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孫鳳玲告訴記者。通過此次活動,中衛市檢察院加強了與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等涉農產品領域相關行政機關的密切聯系,形成了良性、互動、積極的協作關系,為開展特色農產品領域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奠定了基礎。
“今年,中衛市政府將保護硒砂瓜品牌列為重點工作,市場監督管理局也針對硒砂瓜身份認證,重新訂做了產地二維碼標識。我們以此為切入點,一方面主動與中衛市農業農村局溝通聯絡,準確掌握硒砂瓜產量,一方面督促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硒砂瓜身份標識發放的監督管理,規范發放渠道,防止標識外流,形成硒砂瓜品牌保護合力。”孫鳳玲介紹。
由于硒砂瓜種植田必須定期休耕,否則影響西瓜品質,今年,中衛市政府專門制定政策,明確對休耕的硒砂瓜種植地給予農業補貼。目前,中衛市檢察院已與硒砂瓜產區所在的中寧縣、海原縣、沙坡頭區農業農村局對接,對轄區內休耕硒砂瓜種植地的范圍、補貼標準、補貼范圍進行了摸排,并對開展實地排查等工作作出部署,協助行政機關嚴防違規種植及套取國有資金等行為。
在中衛,硒砂瓜早已成為當地群眾脫貧致富的重要產業,去年,全市種植硒砂瓜91萬畝,年產值逾20億元,主產區人均年收入過萬元。這項拔窮根的產業,讓人心生希望。特別是在中衛市硒砂瓜核心產區香山鄉,農民90%的收入都來自硒砂瓜種植。
“守住了硒砂瓜的品質和商標,就是守住了農民過好日子的希望。”孫鳳玲說。
整治“中寧枸杞”市場亂象
4月26日,在對中寧枸杞交易中心開展的實地調研中,中衛市檢察院檢察官發現,部分商家銷售的“中寧枸杞”既沒有生產廠家,也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像這種打著“中寧枸杞”商標名號,賣著“來源不明”產品的現象,長期擾亂著中寧枸杞市場。
據中寧縣枸杞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中寧枸杞”這一國家馳名商標的所有權人為該中心,目前僅授權給60戶商家銷售經營,但市場冒用現象嚴重,商標保護已成為當地政府面臨的“老大難”問題。今年4月,中寧縣政府專門制定方案,并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建中寧枸杞執法大隊,下大力氣整治中寧枸杞市場亂象。
圍繞當地政府工作部署,中衛檢察機關在開展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專項活動中,一方面注重對農產品生產的各類民事主體進行監督,一方面不斷加強對當地政府、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行政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
目前,該院已圍繞“中寧枸杞”品牌保護摸排梳理線索,針對部分商家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中寧枸杞、冒用商標、詐騙枸杞經銷商等擾亂枸杞市場秩序的行為,積極走訪調查取證。深入中寧枸杞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和中寧枸杞交易市場中心走訪調研,了解中寧枸杞產業發展現狀和法治需求,助力企業維權。與銀川海關枸杞檢測中心積極對接,明確相關公益訴訟案件證據標準。并通過與中寧縣政府積極協調,督促政府對縣域內未經授權懸掛“中寧枸杞”門牌的經銷店進行集中清理撤銷,規范“中寧枸杞”商標使用。
讓“金招牌”變“金飯碗”
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托,以農民為主體,大力發展地域特色鮮明、品牌效益明顯、利益聯結緊密的產業體系,有力推動農業產業發展,這是中衛市農業產業發展的顯著優勢,也是中衛市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的“法寶”。中衛硒砂瓜、中寧枸杞、海原小茴香,一個個叫得響的“金招牌”與當地農村居民的“金飯碗”緊密相連。
“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就是將‘四大檢察’和品牌特色保護結合起來,把公益訴訟作為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方式和新著力點,指導全市各級檢察機關為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精準司法服務,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中衛市檢察院檢察長趙紅香說。
據介紹,中衛市檢察院將繼續圍繞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地方特色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農資市場和農產品市場監管、扶貧項目資金、集體土地監管等方面,深入推進專項活動,綜合運用立案監督、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等手段,嚴厲打擊侵害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行為,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嚴格執法,建立完善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長效機制,提升對特色農產品生產、銷售、流通等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保護地方特色農產品及其品牌保護的合力。
來源:法制日報、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